陳智同志:
您好!9月1日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散糧港口倉儲糧食損耗問題”的來信收悉?,F答復如下:
《糧油倉儲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號)規定,“本辦法所稱糧油倉儲單位,是指倉容規模500噸以上或者罐容規模100噸以上,專門從事糧油倉儲活動,或者在糧食收購、銷售、運輸、加工、進出口等經營活動過程中從事糧油倉儲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政府儲備糧食倉儲管理辦法》(國糧倉規〔2021〕18號)適用于政府儲備原糧、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倉儲管理。
來信提到的散糧港口中轉不涉及政府儲備倉儲管理。雖然中轉過程可能短時間經歷倉儲環節,但主要活動是接卸發運,仍處于物流途中,可不適用《糧油倉儲管理辦法》關于儲存損耗的規定。
港口散糧中轉時,應注意減少遺撒和破碎,并把握好接發進出作業時機。
感謝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司
202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