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的《2019年第二季度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報》(市監食檢函〔2019〕1391號),涉及我市1家餐飲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王順芝位于重慶市渝中區民權路89號“日月光中心廣場”L1層L1013號商鋪銷售的活黑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2018年11月9日,王順芝位于重慶市渝中區民權路89號“日月光中心廣場”L1層L1013號商鋪銷售的活黑魚,被檢出孔雀石綠超標。(抽樣單編號:GC18000000003937852)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該經營者銷售的活黑魚被檢出孔雀石綠超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之規定,原重慶市渝中區食藥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的規定對該經營者進行了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渝中)食罰〔2018〕204號。
?。ㄈ┰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通過排查,主要原因為:由于前端種養殖環節原因,造成了銷售產品孔雀石綠超標。
該經營者積極采取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強供應商資質審核;二是加強索證索票管理;三是加強人員收貨質量三檢查培訓。
原重慶市渝中區食藥監分局已于2019年1月16日對該經營者整改情況組織了復查驗收,結果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