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局組織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類9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合格樣品8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餐飲食品2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2批次,乳制品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未檢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衡水市桃城區勝利路和永興路交叉口北路東福臨小吃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73mg/kg,標準值為100mg/kg。檢驗機構為衡水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2.邢臺市開發區任麻村購物樂便利店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0608mg/kg,標準值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北冠卓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投訴舉報熱線“12315”進行舉報。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