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根據(jù)一些地方和部門的詢問,并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行政法室意見,起草了《撤回、撤銷、注銷、吊銷行政許可的適用規(guī)則》。現(xiàn)刊登如下,請各地認真學習,遵照執(zhí)行。 一、關于撤回行政許可的適用規(guī)則 撤回行政許可適用于行政機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經(jīng)頒發(fā)的行政許可的情形。適用前提是相對人取得行政許可合法。適用情形包括: (一)行政許可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廢止; (二)行政許可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 撤回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應當作出書面決定,說明撤回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jù)或者事實基礎。撤回行政許可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二、關于撤銷行政許可的適用規(guī)則 撤銷行政許可適用于行政機關糾正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情形。適用前提是行政機關違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或者相對人違法取得行政許可。適用情形包括: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 (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 (三)行政機關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 (四)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 (五)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 (六)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撤銷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應當作出書面決定,并告知被許可人撤銷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jù)和事實基礎。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行政機關不得撤銷;撤銷行政許可損害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的,除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外,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三、關于吊銷行政許可的適用規(guī)則 吊銷行政許可適用于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后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情形。適用前提是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后有嚴重違法行為。 吊銷行政許可,只能由法律、法規(guī)設定。行政機關作出吊銷行政許可的決定前,應當告知被處罰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被處罰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四、關于注銷行政許可的適用規(guī)則 注銷行政許可適用于特定客觀事實的出現(xiàn)、行政許可失效的情形。適用前提是特定客觀事實的出現(xiàn),與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是否合法無關。適用情形包括: (一)行政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未延續(xù); (二)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 (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 (四)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 (五)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注銷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應當說明理由,收回行政許可證件或者予公告。編輯:foo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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